手机能够代替执法记录仪进行执法吗?
“明明用手机录像,上传就可以了,为什么要专门发明一个多功能执法记录仪呢?不是浪费吗?”人们不禁会有这样的疑问。一句话,术业有专攻,就像手机拍照再好和专业相机也比不了。何况手机是不能完全覆盖记录仪的所有功能的。
执法记录仪具备远近光红外夜视功能,机器配备大功率近光红外灯及远光红外灯,15米内可看清人物面部特征,20米内可看清人体轮廓。内置LED白光灯组,在夜间可作为手电筒照明,也可用于夜间拍摄白色补偿,可实现夜间拍摄彩色照片和摄录彩色视频图像。手机是做不到的。
执法记录仪可以进行实时视频回传,对讲,等功能,且录制的音视频资料无法在本机进行删除操作,防止在执法数据被篡改和删除,从而使执法纠纷更加激烈,手机却没有这样的功能。
执法人员在外执勤时间有长有短,执勤时间8个小时以上是很正常的事情,执法记录采用高性能锂电池,续航能力强,保障在外执法期间电量充足,而手机一般坚持不了这么长时间,由此可见,手机是不能代替执法记录仪进行工作的。